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五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20178644F 號令訂定發
布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教育部臺國字第 0930137070A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18455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辦理國民教
育課程與教學事項要點)
4.中華民國104年03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12538B 號令修正第2.3.
6.9.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07月23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7839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條,名稱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
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0年07月30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82253B 號令修正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部
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3年01月11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80692A 號令修正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
八點、第九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