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社(二)字第 093004019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五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社(二)字第 0950198388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十三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1010061388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03月04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20025988O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