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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敘頒屆退軍訓教官服務獎狀實施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5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軍(一)字第1010199151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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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七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30040631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5  點;並自九十三年五月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日教育部臺軍字第 0940041270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五月三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廿六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1010199151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