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教育部臺(93)環字第 0930029317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40059873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九十三年度補
助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畫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40165464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七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50008511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 點;並自九十五年二月七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五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50188503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60189637C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70226628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7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0980203911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點、第6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教育部臺環字第 1000183329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 1030176611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050165628B號令修正
,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永續校園推廣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
日生效
12.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153127B號修正第二點、
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 1070188490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探索及示
範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08年11月28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 1080166186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五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15.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 1112704986A 號令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