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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私立技專校院實務經驗及證照師資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0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三)字第1050086732B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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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技(三)字第 0920137608 號
  函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四日教育部台技(三)字第 0930110882E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2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台技(三)字第 0940150851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技(三)字第 0950109991D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並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技(三)字第 1010133455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
6.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050086732B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