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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大學校院申請設立各類科教育學程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中(二)字第0930137808號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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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台(91)師(二)字第 91081
  831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教育部台中(二)字第 0930137808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生效(原名稱:
  九十三學年度各大學校院申請設立各類教育學程審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