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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鼓勵大學校院增(新)設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究所補助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特教字第0940157012B號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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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教育部台特教字第 0920016014 號函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教育部台特教字第 0930150546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生效(原名稱:
  鼓勵大學校院增(新)設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究所補助原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特教字第 0940157012B  號
  令發布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廢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