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89)人(一)字第 89122
461 號書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3012339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 點;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八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40032356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70014258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80055662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 1020169756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