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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首長副首長與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任期及遴用資格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二)字第1020169756B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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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89)人(一)字第 89122
  461 號書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3012339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 點;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八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40032356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70014258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80055662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 1020169756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