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4年04月18日教育部臺訓通字第 0940048506B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8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95年08月11日教育部臺訓(一)字第 0950115472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十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0年10月27日教育部臺訓(一)字第 1000181294C 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2年09月23日教育部臺教學(二)字第 1122804839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導工作協調諮
詢中心實施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