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20148614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20178772 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40046230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7、8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60131905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六年九月一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
軍訓教官志願留營暨轉服常備役作業計畫)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1010205144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點之附件一、附件二,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