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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專業訓練班及支援內政部公共行政役管理幹部訓練班辦班輔導幹部獎勵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 1090061674 號函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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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四日教育部台軍字第 0940091878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軍(三)字第 1010243311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第 5點、第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9年05月05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090061674 號函廢止
  「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專業訓練班及支援內政部公共行政役管理幹部訓練
   班辦班輔導幹部獎勵原則」,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