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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駐外人員任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3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二)字第 1100169210 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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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三月七日教育部台(77)人字第 09123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五日教育部台(78)人字第 60145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六日教育部台(79)人字第 0846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十一日教育部台(80)人字第 16639  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81)字第 08001  號函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85)人(一)字第 85019917 號函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2005677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9 點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教育部台人(一)字第 0970194107 號函修正全文 19 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020008807號函修正發布(原名
 稱:教育部駐外人員任(派)用要點)
10.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060017841號函修正發布(原名
 稱:教育部駐境外人員任用要點)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三日教育部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