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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三)字第1080194083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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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三日教育部台文字第 0950108702C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三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文字第 0960033575B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7  點條文;並自九十六年四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文(三)字第 1010146416C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8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日教育部臺文(三)字第 1010220127B  號
  令修正第 3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六日臺教文(三)字第1060122296B號 令修正第1點、
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三日教育部臺教文(三)字第 1080194083B 號令修
 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