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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83928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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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字第 0950519867C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字第 0990517577C 號
  令修正發布第2、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4年08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3928B 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