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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海外留學生從事華語文教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文(三)字第0980082302B號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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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文(三)字第 0960010437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五日教育部台文(三)字第 0970069561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海外語言學
  領域留學生從事華語文教學實習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台文(三)字第 0970238050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6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廢止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教育部台文(三)字第 0980082302B  號
  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