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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編譯館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教研秘字第1020002178A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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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國立編譯館國總字第 096000136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2年03月15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20002178A 號令
  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