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高通字第 0960084339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五日教育部台高通字第 0970070715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6、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80148780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90077620C 號
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3年02月07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 1030008174B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