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日教育部台人(三)字第 0960095043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11月20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2015315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104年0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56266B 號令修正全文10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3月14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60019898B號令修正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60121178B號修正,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8年09月17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