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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080128387B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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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日教育部台人(三)字第 0960095043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11月20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2015315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104年0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056266B 號令修正全文10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3月14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60019898B號令修正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60121178B號修正,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8年09月17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