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60165114D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70242632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五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00158607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友善教保服務計畫作業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00219843C
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友善教保
服務計畫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三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177733C 號令
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184201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 教育部補助辦理友善教保服務計畫作業要點)
7.中華民國104年01月2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
03845B 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6年1月3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43
120B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