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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採計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24004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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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 096052215  
  2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3687B號令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
  成績採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24004A 號令修正第一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