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70008066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一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70066742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7、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80085612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私立
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計畫)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0990223126C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03月24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50025772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9年01月17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90001168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2年11月09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337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
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