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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1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337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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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70008066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一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70066742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7、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 0980085612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私立
  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計畫)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 0990223126C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03月24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50025772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9年01月17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90001168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2年11月09日教育部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337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
  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