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70080002C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90187996C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九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1000224595C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06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44625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
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
5.中華民國103年08月0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
第1030066834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10月18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05617B號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0年07月26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84983B 號令修正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
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