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70129575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80077158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1000126470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1010079176C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1010232601B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教育部
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要點)
6.中華民國104年07月0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71676B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