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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短期補習班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社(一)字第1020031691C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立法理由: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立法理由.txt
0971215立法理由.pdf
1010518B立法理由.pdf
圖表附件: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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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245402B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87544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
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102年03月15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20031691C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