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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8930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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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70255767C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80208490C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七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0990156660C  號令
  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0990213839C 
 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 1010008472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三日教育部臺國(一)字第 1010203355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
  05749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
  037355B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50893B 號令修正全文5點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54857B號令修正條文第一
  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
  49357B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71171B號修正,並
  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44456B  號修正,並自即
  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01571B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1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54553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6.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68930A 號令修
  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