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80019453C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80211717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7點、第 8點、第 9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
:高級中學科學班開設招生及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1000222003C 號
令修正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1010205147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點、第 8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20001467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70346B號令修正,名
稱並修正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6年11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32490B號修正,並自即日
生效
8.中華民國108年11月0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96638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2 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