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五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 0970501520 號
函訂定下達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 0980501970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高職優質化
輔助方案經費補助及審查原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教中(三)字第 1010503727C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教育部教中(三)字第 1010520756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教育部補助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經費作業原則)
5.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0301
27263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經費作業原則)
6.105年3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15857B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11570B號令修正,並自即日
生效
8.107年1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01862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8年08月22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88947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19994A 號令修正第二點及第四點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