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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教育班三年免學費經費補助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6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74711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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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 0980508011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74711B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