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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經費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三)字第1060139141B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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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0980086783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0990157074C 號令
  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五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1000070273C 號令修正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及教師研習中心經費作業
  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五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 1000204874C 號令修
  正發布第4點、第5點、第8點及第6點附件一、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3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20857B號令修正全文9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39141B號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