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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學擴大申請入學名額比率審查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四)字第1100055667B號 令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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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80120747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20137683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大學擴大甄選入學名額比
  率審查基準)
3.中華民國105年2月19日臺教高(四)字第1040176511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子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100055667B 號令修正
   「大學擴大個人申請入學名額比率審查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大學擴大
   申請入學名額比率審查基準」,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