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 0980175479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 0990185678C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
方案創業競賽規定)
3.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高(三)字第 1000058198D
號令修正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高(三)字第1010236060B
號令修正發布第名稱及全文 7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
稱: 教育部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創業競賽規定)
5.中華民國102年12月16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 1022161120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青年發展
署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創業競賽規定)
6.中華民國103年12月05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 1032161347
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042161580C號令修正條文第2.4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1052173840E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