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教師著作作品或技術報告審查時程管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2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五)字第1060123017號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教育部台學審字第 0950007477 號函訂
  定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106年9月4日臺教高(五)字第1060123017號,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