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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任教專門科目認定參考原則及內涵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中二0990014281號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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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07月09日教育部台(91)師(三)字第91096207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9年02月08日教育部臺中二099001428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