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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採購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29527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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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8年04月07日教育部台88教二字第04669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0年08月14日教育部台(90)教中(二)字第90512520號函修
  正
3.中華民國94年08月30日部授教中(二)字第0940510595C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5年09月1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84533B號令修正,
 並將名稱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採購應行注意事項」,並自即
 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8年04月0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29527B 號令修正
 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