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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學校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綜(五)字第1070005979號 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學校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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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06月13日訂定
2.中華民國93年02月20日修訂第三點
3.中華民國94年03月11日教育部台體(二)字第0940021599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教育部臺體(二)字第1010233706號 函 修正
  第三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臺教綜(五)字第1040143862號函修正條文
  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01月06日臺教綜(五)字第1060080908號函修正條文第
  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7年2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070005979號函修正條文第三
  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