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04月13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90053858C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9年08月09日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90131215B 號令修正第
3點,並自中華民國100年01月0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 1010237644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4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04月12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 1022160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12月02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 1032161362
號令修正發布第9點,並自103年5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輔字第 1062101990
號令修正第6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6年12月1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60000073B 號修正,並自中
華民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132203745A 號修正
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