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08月20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0990511702B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1010520540B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1 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原名稱: 教育部補助國
立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書籍制服費及伙食費要點)
3.中華民國104年04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46319 號函修正第3點,
並自中華民國104年05月0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87189B號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