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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48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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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中字第 1000022382C 號令訂定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教育部臺中(二)第1010067948C 號令
 發布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
 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民小學教師加註
 英語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五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59856B  號修
  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第三點附表(新增「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
  學分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80182073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
  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00143702A  
  號令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第
  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1260461
   3A 號令修正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32600314A
  號令修正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3年02月2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32600314A 號令修
  正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4年04月1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42600648A 號令修
  正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表,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