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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文譯音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9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臺語字第1000041359號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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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8月22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10042331號函備查;中華民國91年9月18日教育部台(91)語字第91128092號函分行
2.中華民國92年8月20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20044540號函修正備查;中華民國92年9月19日教育部台語字第0920126338號函分行
3.中華民國97年12月18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0970056233號函修正備查;中華民國98年1月5日教育部台語字第0970258312號函分行
4.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1000011159號函修正備查;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教育部臺語字第1000041359號函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