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三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 0950039877D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五年四月三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0960013140C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五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0970009723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6點、第7點、第9點、第10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六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0970253430C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0980187124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點、第6點、第8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六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0990152420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點、第6點、第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1000188606C 號令修正發
布第5點、第6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研字第 1010235346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42930B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05005332
1B 號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06009146
0B 號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090184446B
號令修正發布第八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00146884A
號令修正發布第八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14.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126
05236A 號令修正第五點及第八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二月七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534
5A 號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
規定及第八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