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五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 0960092985B 號函
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 0980122487 號
函修正下達全文8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 0980122487 號函
修正第3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教育部臺人(一)字第 1010204193 號
函修正第 4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臺人(一)字第 1020045945 號函修正
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二日臺教人(一)字第 1020117517 號函修正
第五點附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成效
評核表」,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修正名稱為「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
間辦理之督導考評作業要點」 (原名稱: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
之考評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九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 1050063557 號函
修正
9.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十月十八日教育部人事處臺教人(一)字第 1100067
789 號函修正「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之督導考評作業要點」第
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六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 1114202782 號
函修正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 1124201905
號函修 正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1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 1134202807
號函修正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