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換補發證書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臺技(一)字第1010030358C號 令
法規體系: 技術及職業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0年10月15日教育部(90)臺技(一)字第 90142550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5點;並溯自90年10月01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93年08月13日教育部臺技(一)字第 0930096580 號函修正發布第
 1點、第4點及申請書;並自93年07月01日生效
3.中華民國96年07月05日教育部臺技(一)字第 0960089045C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4點 
4.中華民國101年03月07日教育部臺技(一)字第 1010030358C 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