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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3399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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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001471C 號、內政部台內童字第 101084015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05916C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及內政部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75462B 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
 私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090076928B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第九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七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00156766A 號令修正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33991A 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