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83494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1年04月30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 1010506524B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適用於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學年度起入學之公私立高級中
 學及職業學校學生
2.中華民國103年01月2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07799B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職業學校及高級中學附設職業
  類科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104年09月0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92302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
  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
4.中華民國105年8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83494B號令修正,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