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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8609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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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05月11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81485C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7條,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04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28951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 2條條文及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七、附件八、
  附件 十、附件十一、附件十二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
  政府辦 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3.中華民國106年12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32584B 號修正
4.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28609A 號令修正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