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05月16日國家教育研究院處教研秘字第 1010004870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
2.中華民國104年1月12日教研秘字第 1040000331A 號令修正第3點、第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9年01月2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91800051A 號令
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2年07月18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21800762 號修
正「國家教育研究院停車管理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3年05月08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31800546 號令
修正「國家教育研究院停車管理要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
年五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