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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三)字第1050130144B號 令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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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七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 1010125666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20156171B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
  院自我評鑑結果審查作業原則)
3.中華民國105年10月6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050130144B號令修正第
  三點、第十三點,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
  結果審查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