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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40012398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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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10002
 86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20023
 10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30005
 67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4000301
 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0003366
 7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國家
 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100
 1652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2年02月08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020004552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
  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8.中華民國104年05月04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040012398B 號令發布
  修正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