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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有益疾病恢復或健康促進運動消費支出試辦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體委綜字第10100315031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運動產業及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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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099001883
 6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100
 315031 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