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101000972
32 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10008768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45892C 號令、台
財稅字第 1070470176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00031652B 號、財政
部台財稅字第 11004638230 號令修正「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免
徵營業稅認定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